欧盟对华光伏双反措施修改为较低限价 10月1日起实行发表时间:2017-09-19 15:17 9月16日,欧委会发布对华光伏双反措施期中复审调查终裁公告,决定改变措施的形式,用较低限价替代原有价格承诺。新的较低限价机制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并分阶段逐步调低限价水平。欧委会区分单晶和多晶产品设定不同的较低限价,其起始价格分别为多晶电池0.19欧元/瓦、单晶电池0.23欧元/瓦、多晶组件0.37欧元/瓦、单晶组件0.42欧元/瓦。新机制所适用的中国企业范围是目前遵守价格承诺协议的企业和之前主动退出价格承诺但未被发现有违反行为的企业,欧委会公告显示为104家企业及其关联企业。 |